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”科技成果简介

发布时间:2020-06-02 16:46

完成单位: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

项目负责人:邓小文

完成时间:20193-20196

一、立项背景

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建设美丽宜居乡村,20189月,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《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》(环办水体函〔20181083号),要求各省(区、市)根据通知要求,原则上于20196月底前完成标准的制修订。据此,市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将《标准》的制定工作列入计划,项目承担单位为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。

二、研究内容

1、开展农农村生活污水排水规律、水质特征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排放特征研究。

2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运行和监管情况研究。

3、编制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2/889-2019)。

4、针对研究中发现的凸显问题研究并给出对策建议。

三、主要创新点

1、系统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特征和处理设施现状研究,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提供科学依据;

2、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为天津市首次编制,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运行和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,直接为环境管理服务;

3、针对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问题提出策建议,为下一步改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运行和监管指明方向。

四、取得成果及水平

本项目完成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2/ 889-2019)的编制,为天津市首次发布实施。研究技术成熟,已在全市成果应用,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高,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很高。

五、成果意义

本项目紧密结合环境管理需求,采用的技术路线合理,方法科学,技术体系完整,具有明显的创新性。目前本成果已应用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、市水务局等多个部门和相关企业,应用于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监管和评价,对加强对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和管理、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、有效地推动本市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、改善农村地区的村容村貌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具有很大意义。